法律问答

我弟弟去年故意伤害别人二级轻伤,一直被网上追逃,这个月我们把住院费及其他费用赔给伤者,对方出具谅解书,不予追责,我弟弟自己去派出所销案,却被送进看守所,说他累犯没有满五年,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做?

刑事辩护
2019-01-19 08:2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酌情从宽处罚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从被拘留到判刑,大约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如果案情复杂,证据不全,检察院可以退两次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样一来一回又增加四个月的时间。
    如果致人重伤,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伤残的,判决还要更重。
  •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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