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刚出来实习的技校学生。我刚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签约时间是7月28日。请问可以辞职吗?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吗

2019-01-19 13:3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实习期结束后还有试用期吗? 实习期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实习期结束后是否有试用期要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档或者约定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试用期也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依法购买社会保险。若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有权投诉。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可以这样说:有法律条例是一回事,执行是另一回事,用人单位不怕缺人。
    但是劳动者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搜索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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