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她卖淫被抓拘留了十五天请问一下案底什么时候能取消

刑事辩护
2019-01-19 19:1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卖淫并不构成犯罪,但这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所以一般都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你所说的收容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国务院出台的【收容管理条例】已经废除了,你所说的收容是不是说你的朋友会不会被劳动教养吧,告诉你,劳动教养一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你朋友应该不会被劳动教养。
  • 因卖淫被收容教育不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卖淫嫖娼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  
    (一)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  
    (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 “案底”是指有犯罪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因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不留案底。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n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n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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