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买了一块曾经是一块工业用地的土地,拥有这块地的厂因为欠人家钱,倒闭!法院依法拍卖,但是只对这块地做出了决定,而未对该土地附着物和房屋做出决定

土地纠纷
2019-01-20 04:0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地产拍卖登记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证;

    5、拍卖成交确认书;

    6、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出让或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房地产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8、契税完税证及契税完税贴花;

    9、拍卖公告;

    10、其他有关文件。其中自愿委托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拍卖合同;人民法院等强制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拍卖委托公函;2)生效的判决和调解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应缴费用和相关税费房地产拍卖(除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外);属于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交易,通常需缴纳下列税、费项目:
    1、拍卖佣金;
    2、营业税及其附加;
    3、印花税;
    4、契税;
    5、交易手续费;6评估费;
    7、登记费;
    8、合同公证费等。
  • 工业用地的买卖一般是由政府国土资源局通过挂牌拍卖进行,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
  •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迁到城市,变更为城市户口,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由家人继续耕种承包,直到村里进行下次分配,就没有你的名额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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