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营业执照查询110105001989366,合法性,经营范围,法人代表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20 13:4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超出经营范围是不可以的,应该去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那么,用人单位超出经营范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无效。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 总而言之,对于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1、在企业法人的越权行为尽管超出了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有关当事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能够履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越权交易行为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而且是由有过错的一方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即企业法人不得以越权无效对抗善意的相对人,主张越权合同无效的权利只有善意的相对人可以行使,除非该相对人在订约时明知或应知企业法人超越了经营范围。  
    3、如果越权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如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国家制订的要由专门部门专营专卖的规定,或者合同标的物属于限制流通物品的,应认定合同无效。  具体到本案而言,尽管被告是一家农业生产资料的综合门市部,其经营范围确实没有经营钢材的内容,但原告对此并不知情,且当事人分处两地,原告难以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进行查证。因此,原告对于被告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不知情的,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必然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会对交易安全造成损害。尤其应当注意到,被告是为了逃避违约责任才提出自己超越经营范围的事实。如果法院支持被告似是而非的请求,将会使本应由被告承担的责任转嫁到原告身上,这不仅对于原告不公平,对被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不能体现正确的态度,故法院应当支持原告的正当合法请求。

  • 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纳的,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未实际缴纳认缴的出资的,需要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

  • 1、目前可以查询某个商家营业执照,查询方式有二种:
    (1)到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
    (2)在互联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目前该系统支持企业名称和注册号查询。
    2、互联网具体查询核实步骤:
    (1)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如百度中搜索。
    (2)在搜索到的信息条中选择“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3)点击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根据营业执照上显示的住所所在地选择企业所在省份,点击打开后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到该企业的注册信息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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