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问题是:我出版了一本书,有软件公司没有经过我同意,开发出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请问软件公司侵犯我的著作权吗?

著作权
2019-01-20 19:5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软件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之一,适用《著作权法》中保护期限为50年的规定。另外,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
    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关于著作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解答如下:著作权即版权,在一定的时间内多自己的作品享有独占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判缓刑需要满足三要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良好。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软件著作权维权律师认为,应当从研究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出发,从以下两大方面达到获判缓刑的效果。   
    一、降低软件著作权权利人的损失数额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违法所得数额三万以上,十五万元以下”、“非法经营数额五万以上,二十五万以下”或者“侵权复制品数额五百张以上,两千五百张以下”。而损失数额的评估则反映了侵犯软件著作权判决缓刑的基础,司法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的损失评估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专业的软件著作权律师应当为当事人计算出损失最小的侵权定罪数额,作出审计报告,呈现法庭。   
    二、认罪获得原告人谅解   实践中大量案例表明,即使构成侵犯软件著作权罪,但被告人主动认罪并愿意赔偿原告损失和积极缴纳罚金,同时获得原告人的谅解,是法官判令缓刑的主要推动力。因此,专业软件著作权律师在适当时候指导当事人真实表达认罪态度,撰写谅解协议获得原告人谅解是获得缓刑判决的秘诀之一,也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案件高超代理技巧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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