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十四年,生了三个小孩,小孩长的跟我越来越不像,去年九月份在跟老婆通电话的无意中,电话没挂掉,听到电话那边老婆跟他姐夫说小孩的事谁也不知道,我不敢想信自己的耳朵是否听错了,我急了,悄悄去司法亲子鉴定让她姐和小舅老婆知道了,鉴定报告书出来了,鉴定书是真的,结果是假的,三个都是亲子,因小舅子是刑警大队的队长,全身的公安刑事鉴定,就这一家做鉴定他们有业务往来,有关系了,最后为了他们家的面子,结果变成了全亲的了,外面的人都知道孩子不是我的,我不相信才去悄悄鉴定,还花了四千元,跟没做鉴定一样,现在老婆要跟我离婚,我不离,如果要离,我要两个孩子 ,她们说法院有人,最后一个孩子都不给我,第二个问题,如果要离婚我要求做亲子鉴定三个孩子都做,我要求到外省去做鉴定可以吗?省内就一家,而且她们有关系有人,我的要求法院支持吗?

2019-01-21 04:3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即使做了亲子鉴定也不一定就有权利继承,要看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如果有遗嘱就根据遗嘱。如果遗嘱人明文拒绝赠予就没遗产的继承权。 因此是否有权依法继承遗产并不是看是否做了亲子鉴定,而是看是否符合法律有关继承的相应的规定。
  • 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夫妻双方一人一个。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2、一方存在有残疾的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个,但是若一方存在较大的过错或者经济实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话,则会将孩子判给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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