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离婚啦今年再婚我和我爱人想要个孩子,但我和我前夫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前夫由他抚养,我的户口和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是农村户口,前夫市区户口,我去派出所迁我的户口,可是负责户籍的工作人员说,孩子不满18岁你迁不出,要不孩子签到他父亲市区的户口上,只能随父母,他父亲在市区厂里开除啦!户口在哪儿空挂着迁到他的户口上,他不同意,他说自己没地不能让孩子在没地,我想把孩子随我一块儿迁前夫不同意,请问能迁到他爷爷奶奶的户口上吗?

应为我的户口问题现在准生证都办不下来,我都怀孕5个啦!现在的丈夫四十多岁一直没孩子,他很想要个孩子,可是我的户口迁不来,孩子出生没户口咋办?

先在的丈夫户口在洛阳,他也不希望孩子户口随他,希望我的户口迁打他妈的名下,我和孩子能分点地

咋办?

2019-01-21 06:2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父亲的户口所在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并且需要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才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如果户口迁移不涉及属性问题(即农业户口可以前往城市),则孩子的户口可以采取投靠母亲的方式进行。
    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 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没有户口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还要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
    虽然没有户口,但可以用出生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也可以用DNA鉴定来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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