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2011年12月租了别人一套房子,2013年2月9日,因阳台为洗衣机预留的水龙头断裂。水龙头断裂后造成水一直流,阳台上的地漏被房东装修时封死,造成积水全都渗透到了楼下,楼下的邻居要求我们赔偿。现在应该如何界定我和房东之间的责任呢?我觉得主要责任在房东,因为漏水直接原因在于水龙头的问题,还有装修的设计不是很合理,地漏全被封死。而房东则认为我使用不当,让我承担主要责任。

2019-01-21 22:3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家里的阳台顶漏水该怎么办:
    一、阳台顶漏水原因:有可能是楼上用水冲洗阳台引起的,因为阳台铺设面砖时基本上采用干铺法,所以在面砖下面形成一层储水层,阳台每冲一次水,就会通过地面砖缝渗入底下的储水层,在地漏补缝施工不紧密时,这储水层里的水就会慢慢通过此处往下渗漏。可以问楼上是否会偶尔用水冲洗阳台。
    二、阳台漏水解决方法:解决阳台渗水的顽疾,就是使用不收缩、粘接性好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先保证阳台窗边和周边墙面需打胶的地方没有浮沉等杂物,用结构胶封堵缝隙,用胶嘴的斜面打出胶的弧状面,以达到不存水和密封的效果。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
    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租赁合同为例,若合同中无特殊约定,例如承租方负责维修等条款的话,意见如下:你可以发函要求房东赔偿你租赁期间因漏水而发生的损失,并通知其因不予维修,故解除合同,然后要求房东退还押金,这没有任何问题,完全合理合法。但房东拒不退还的话,你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但只要你有证据,可以保证胜诉。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原则上讲,主要责任一方要承担超过50%以上的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双方都为机动车,一般按照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一方,先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再由你方自担30%、对方承担70%的比例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和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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