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2至2012有劳动合同,且合同明确要缴社保,2012年之后至今无合同,如我被辞退后,可以要求单位给我经济补偿和社保金的补偿吗?

2019-01-22 14:1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的相关条款,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违法辞退的,从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根据你的入职年限,公司应赔偿你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被炒的证据,申诉书,身份证及复件,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非法的情况下进行辞退员工,则应当给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律程度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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