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以后,多久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津贴。我是劳务派遣用工,这钱是工厂给还是劳务还是社保赔偿?鉴定下来以后辞职影响到赔偿吗?我过了年还做一次手术

工伤索赔
2019-01-22 20:3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知在工伤认定后有时间的要求做伤残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出院前已经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期终结期满30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期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 伤残津贴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
    五、六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工作岗位的,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34条:  
    1.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amp;=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人工资标准:  一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90%  二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5%  三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0%  四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5%  五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0%  六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60%  
    2.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amp;lt;=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的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  工伤律师特别提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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