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朋友编造理由让我借钱给他前后5000元左右……介绍的时候他知道根本还不上……后来还了一部分……然后就联系不上了……有转账记录和他身份证信息……没有约定债务管辖……可以在本地起诉他吗?或者该怎么办?

2019-01-25 07:1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别人借钱、出具了身份证及借条,到期未主动偿还的,楼主有权利和义务前去提醒、索要,并且保留提醒及索要过程的证据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像这种借款契约,到期后两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索要、追讨,则视为放弃该笔款项的权利。
    在追讨、索要以后两年内,没有再次主张自己的权利,也会失去该笔款项的权利。
  • 追讨债款银行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打印转账记录的方法: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借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借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借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