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里的事??我家里房子卖给我我哥哥了?我哥哥去世了??房子拆迁了?我嫂子现在要房子??但是他们没结婚证?孩子没出生证?而且孩子跟她妈妈姓??如果这样打官司?我们胜率

2019-01-25 08:08: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抚养权、抚养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1、未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2、小孩的费用叫抚养费,不叫赡养费,赡养费是给老人的。小孩的抚养权并不是谁家有钱就归谁,一般是根据对小孩成长最有利的条件进行判定,具体判断标准见以下法律规定。并且就算由女方抚养,男方也要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是按照收入的20%-30%,如果不支付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与拆迁方(镇政府)能否打能赢公司,关键看你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主张要得到法院支持,您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还要在开庭审理中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法官认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裁判依据。因此,正确了解如何举证,对您进行或准备诉讼十分重要。  
    1、民事诉讼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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