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为我二胎的孩子上户口可是没有准生证怎么上户口罚不罚

2019-01-26 02:4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领结婚证生孩子上户口要罚款吗,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 你好!没有准生证也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公传发〔2008〕180号)都明确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等措施相挂钩;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未施行节育手术、政策外生育婴儿的人,其新生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 如果你夫妻二人是已婚生育第1个子女的,就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计生办开具孩子的合法生育证明,然后拿着证明、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如果你夫妻二人是已婚生育第2个子女的(符合再生育政策),就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计生办接受相关处理,然后拿着接受处理的证明、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如果你们是未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按照重庆市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领结婚证后,去计生办出具合法生育证明以及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如果你们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结婚,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接受相关处理,然后拿着接受处理的证明、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
  • 一般孩子出生后就能立刻跟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去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如果需要给孩子做身份证的话,需带孩子照正规的身份证相片回执直接去派出所户证部办理。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未成年人落户必须提供的资料: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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