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跑了,我是担保人,借条上没有表明还款日期,我被人家起诉了,应该怎么办?

2019-01-27 14:4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据此,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不能偿还情况,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一旦到了债务无法清偿的时候,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1、担保人免除全部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担保人免除部分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 借款人跑了的情况下,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
    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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