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放在4S店维修,4S店火灾给车子被烧掉,4S店老板跑掉了,车子是购买了平安保险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2019-01-28 02:3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收到保险公司汽车理赔款这样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理赔。
      2,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3,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 正规的汽车修理厂接受维修车辆,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拟订维修合同,让车主认可并签名就是其中之一。不少车主往往不仔细看清其中内容,盲目签字,以致事后引起纠纷。所以车主对维修合同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维修合同的内容维修合同的内容有:
    1.送承修双方单位的名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编号。
    2.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及底盘号。
    3.维修项目,预计费用。
    4.合同签订的日期及地点,送修和交车的日期、地点和方式。
    5.送修方提供材料的数量质量、验收的方式、使用保证期。
    6.结算办法及期限、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7.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等。  双方的相关义务送修方的义务包括:按规定时间送修和接收车辆,提供车辆真实情况(包括技术资料和车辆档案)、按期限交纳维修费用。  承修方的义务包括:按时交付修好的车辆,按车型的修理技术标准修复车辆,修竣后提供合格证,同时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收取维修及配件的费用,并向送修方提供所耗工时、材料的明细表。  双方的违约责任:
    1.送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修车辆,承修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2.送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向应付费之日起的承修方交付滞纳金。
    3.承修方交付的修复车辆不符合质量要求,送修方可以要求返修并赔偿损失。
    4.送修方不按合同期验收接车,应支付保管费和自然损伤修复费。
    5.送修方中途变更修理项目,造成承修方损失,应赔偿。
    6.在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维修行业管理处或经济合同仲裁部门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

  • 一、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也有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二、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由于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情况较为复杂,接到火灾报案后,一般地说,保险公司将根据案情的需要尽快委托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到场查勘和收集索赔资料,并评估损失情况。受灾企业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
      一般情况,火灾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于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火灾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公司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受灾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会履行赔偿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受灾企业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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