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合肥贷款买房必须要本地户口或交了一年的社保或纳税满一年,我女友是合肥人,我是户口不在合肥,没有交满一年社保或纳税满一年,想用女友的名义贷款买房,请问:1、买完房后,我可以成为户主吗?2、买房的首付也是我付,贷款实际由我付,请问万一在结婚前我们分手了,房产怎么分割

2019-01-28 06:5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之规定: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夫妻双方收入包括工资收入(除夫妻双方有约定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界人士指出,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分配有这样一个大的原则:婚前个人所购房屋,婚后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
    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
    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 1、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2、不能协议的,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房屋有双方名字,为夫妻共有,离婚时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