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职工合同期满后?单位提出不再续签?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终止与原单位的关系并得到应得的工伤赔偿金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单位上已经上了失业保险)?依据的那部法规?谢谢!

工伤索赔
2019-01-29 10:1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金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必须是先由用人单位支付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并出具相关发票证明,以及离职报告才能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的。
      所以,如果是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赔偿金的话,一定是用人单位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代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金的话,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代劳动者申请到工伤赔偿金,并劳动者离职时才会支付给劳动者。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第二条,可以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来办理,不出现主动离职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是你正常缴纳失业保险应享受的权益,只是失业金待遇很低,不满2年,最多领取2个月失业金,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高一点。
  • 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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