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我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1-29 11:56: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购买的房屋,主要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人的名字,一般都是婚前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你一人还贷还是你们两人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离婚时要予以分割(包括这部分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你们两人如果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这套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贷款由你一人偿还,离婚时不予分割,也可以。
  • 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还可以主张得到房屋在婚后开始升值的那一部分的一半。
  •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