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和设立分支机构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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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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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
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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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决定了,就可以申请变更。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要到工商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7)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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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39条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有关《营业执照》上面中所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该办理换发营业执照。
第9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是名称。即是说只要上述记载的内容有发生变更的,就需到所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办理,换发执照。
依照《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所在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是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有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等事宜。
公司营业执照中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走正规流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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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