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4年公布拆迁公告。2005年领取部分土地补偿费。2007年领取部分土地补偿费。2008年现进行房屋拆迁,因赔偿标准太低未达成协议,政府搞毛了,现下发通知限6月3日之前到政府签定协议,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因政府执行2005年的老政策,,房屋赔偿款相当于现行的物价水平三分之一,根本不合理,根本不公平。求教各位:有啥好办法? 2004年公布拆迁公告。<p>2005年领取部分土地补偿费。<p>2007年领取部分土地补偿费。<p>2008年现进行房屋拆迁,因赔偿标准太低未达成协议,政府搞毛了,现下发通知限6月3日之前到政府签定协议,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p>因政府执行2005年的老政策,,房屋赔偿款相当于现行的物价水平三分之一,根本不合理,根本不公平。<p>求教各位:有啥好办法?

2018-07-23 14: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等。
    此外,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也不一样。
    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可以依据拆迁条例,如土地是出让地,可以按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只能按重置价进行补偿。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新《拆迁法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 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n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n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