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别人欠钱不还,一直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当时也没打借条这些?然后在他家里去找他,他本人不在家里,但他家里有他爷爷和婆婆在,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我就把他电脑主机给他拿走了,我拿主机本意是想叫他给我回电话,请问这算犯法吗?求助解答

2019-01-30 14:35: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1.欠钱没欠条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
    2.对于“欠钱没欠条怎么办”这类问题,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是:借款主要是因借款产生,欠款啧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