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学公司欲上市,其答应给每个同学若干万股,先将款打入公司帐下。但股权持有人为公司某一自然人(并不是同学们持有),承诺上市后可将股票用某种方式过户于同学们各自户下,不参与分红扩股。请问:自然人持有的股票在公司上市后何时才能抛售?这种“原始股”上市后可否转让?如何转让?怎样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三月十五日前就要往其公司账户打款,因数目太大而且仅有一个简单的协议书,所以恳请律师能马上给予细致的解答。谢谢!

股权转让
2019-01-31 15:2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权转让有以下四种情况: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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