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已经结婚12年了,有一女儿,11岁了,今年10月底他认识了别的女人,这个女人现在还怀孕了,我丈夫现在要求离婚,这种行为属于重婚吗?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监护权有什么用?

离婚
2019-01-31 19:4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有小三,小三怀孕,不代表就构成重婚;第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你好 男方属于重婚罪 一般要在两年以下量刑 假如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情 财产男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孩子的抚养一般会判决给女方  这是具体的法律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按照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双方也可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无论何种离婚方式,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相同的,不会因女方怀孕而多分或有补偿。
    分割原则: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的,可以协商如何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仅仅就离婚乃至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相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但是无法就谁抚养子女达成共识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起诉离婚。我国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确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