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我,公司起草了个股份转让协议,他们公司所有的股东都同意股份变更,并且都签字盖章了,还盖了公司章,但没有到工商部门去更改股东姓名和股东持股份额,想咨询下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股权转让
2019-02-01 09:2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出让方:  受让方:  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出让方将拥有公司%的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  
    2、出资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受让方在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上述内容系“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的必备内容,其余内容由出让方和受方自行商定)。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如果公司在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后,明确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法定期间内未予答复,那么可以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知情权纠纷)。
  •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ls___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ls__ls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人民币       万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完价款。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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