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卖车的时候没有经验.忘记在协议上说必须过户.但是买卖双方口头达成协议月底过户.但是到了月底买家逃避过户.找不到人.多次打电话要求他来过户.他用种种原因逃避过户.协议上说自交车时起一切责任由买家自行承担.签了名.按了手印  就怕出事故.咨询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出了交通事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出了事故我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承担责任.那在没有出事故之前我应该怎么办

2019-02-01 11: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主要有: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
    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双方当事人有书面买卖合同,可以不需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卖车不过户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对协议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生交通事故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受害人仍然有权追究侵权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后,可以依协议约定,要求合同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