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女人在旅社营业中,带旅客看房间,说好30元钱,旅客看完房间不同意,那个女人就打了旅客一巴掌,造成了旅客轻伤乙级,派出所以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请问是否够成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如果积极赔偿受害者,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2019-02-01 15:56: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强迫交易罪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
    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费用不包含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因此如果发生故意伤害的按键,当时人符合法律规定申请刑事附带民事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赔偿,但是不过扩上述各项。
  •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如下: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残疾赔偿金: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