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4米2货车蓝牌,因超载百分30以上,现交警处罚2000元罚款扣六分,请问合理吗?

2018-06-15 13:5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你现在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情况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
    当然,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交警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投诉。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详谈。
  •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 《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那么货车超载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会扣多少分呢?   货车超载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次扣三分;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扣六分。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法律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超载。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第九十二条还规定,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货车超载30%以上的,一次扣六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货车超载未达30%的,一次扣三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