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现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是不是要重新申请一般纳税人?是需要把原来发票领购证缴销吗?谢谢!

其它
2019-02-02 12:5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名称变更没有关系的。只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没有认定。之前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进项抵扣的。
      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等都没变,
      那么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然后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
      新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不然会花冤枉钱的。
      免税证明如果没有到期,可以不变更。
  • 中小企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营销策划;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
  • 经营范围变更首先需要在你们公司内部形成决议。基本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就行了。
  • 超出经营范围是不可以的,应该去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那么,用人单位超出经营范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无效。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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