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工作去公司指定的工行办理借记卡,因为公司与银行有信用卡方面的合作,所以办借记卡的同时银行也给了我信用卡的表办理信用卡业务,半个月后我收到了银行寄来的5张信用卡,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信用卡,但身边的朋友有,从而了解到信用卡是有分期付款的,所以当时也没有太多顾虑,当时就开通了两张信用卡,没多久有一张信用卡就取现1000多块钱还是2000多,当时我就打工行电话要求分期付款,结果得到的答案是取现不能分期付款,只有单笔刷卡600元以上的这部分钱才可以分期付款,当时我就懵了,于是我陆陆续续打了几个电话都是说取现不能分期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我就不知道怎么办了,现在我两张卡都用了,加起来用了9000多块钱,中间我有还过几次钱,都是按最低10%还的,这两张卡冻结了,现在也有陌生电话打来,说是银行催款的,还发了带有威胁的短信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当时银行人员亲口跟我说不能分期付款,身上又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我就没有及时还款,后来我又打电话工作人员又说了个最低还款额,好像就是那个10%,银行一会说必须一次性还清,一会说有一个最低还款额,我都不知道信银行哪句话了,所以我就基本上没还过钱,还了几次按照最低10%还的,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就这样一直拖着,现在又是信用卡冻结,又是催款的电话,我该怎么办啊?

银行
2019-02-03 11:4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信用卡欠款被冻结只是单纯冻结你信用卡所属银行的金额,你在其他银行的存款银行是没有权利冻结的。
    2.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 弄清解冻的原因是关键,从法律上讲,解冻意味着对卡以及卡里面的钱的合法性的一种确认行为,因此您用卡里面的钱是合法处置。如果下次银行再问您要还钱的,你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你。
    收到书面告知的,建议您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另,通话中适时做一些录音吧,我是指对法院的来电!

  •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从上述条款可以得出,原告可以就已经逾期的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还款期限过长,超过两年,建议发现逾期的及时申请执行。
    (3)担保人是有担保期限,这需要具体看你们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担保期限已经到期,且超过诉讼时效了,则无法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在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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