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步行走斑马线时(该路段没有红绿灯),一辆的士飞驰而来,并未减速,母亲当时要求去医院,肇事司机不同意,后回到家中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肇事司机,因当时是夜间11时,时间太晚,遂协商次日下午和肇事司机同去就医,次日无法联系上司机(手机关机),自行就医后,无明显内外伤,但因受惊吓,血压高达175,且多日没有下降,在家休息了三日,耽误了工作。请问是否可以向肇事司机提出索赔,包括营养费,误工费及医疗检查费用?肇事司机是否会受到被扣分之类处置?
-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统筹地区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哪些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
1、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2、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3、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4、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5、较大面积烧伤者。
6、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主要根据以下因素加以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以及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按上述相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