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的。我的一套房子出租了,协议是写了也有签字,但是没有通过中介或其他第3方,现在还有半年的房租,他赖着不交,而且不愿搬出。甚至提出让他搬要我们到出钱给他。苦于没有证据,如果要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做?如何让他快速的搬出我的房子?要准备什么材料?

2019-02-04 10:5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在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先催告,要求在合理的期限内缴纳拖欠的租金。催告期满仍不缴纳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不交房租,构成合同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去出租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之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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