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老师,2.13日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拘留了我7天,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的一名同事猥亵了我们学校的7名幼女,但该老师给每名学生家长一盒奶了事,最多的三名家长只获得了每户1000元的赔赏,我因为气不过,就用我老婆的银行卡给这名老师写了匿名信,要求他将三万元打到我老婆的账号上,然后我再分给每位家长(信上没说),该老师没有往我老婆的账号上打一分钱,而是通过我校一名姓耿的老师将三万元钱分给了家长,我知道了我的错误后我是在2、13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的,并且我还揭发了该教师没有交代的被他猥亵的7名女生,我也如实交代了我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拘留了我7天,现在我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请问我还会被批捕吗,我会被开除公职吗?

刑事辩护
2019-02-04 20:29: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单人作案的,最长的拘留时间为七日,期限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审查的时间最长也为七日。
      如果是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三十日,期限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最长为七日。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人就可以出来。
  • 您好,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若取保人严重违反了上述这些规定,可能会被申请拘留或逮捕。

  •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5、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6、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7、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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