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住的平房是我父亲的名字己去世我想过户但是只有房产证土地证被村收走开发只有复印件房管局说土地的性质变了不是集体土地而是国有土地就是没有土地证不给过户有没有办法过户

2019-02-04 23:0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 在购房合约约定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具体有:

    1、赔偿损失

    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话,会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 土地证是房主拥有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没有土地证,是不允许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土地证办理程序:
    1.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协议;
    2. 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 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 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 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 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 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 总平面图5) 地形图6) 规划局用地许可证及附件
    4. 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 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 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5)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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