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外公已中风在床神志不清。按照农村传统父母遗产只传给男方,女儿没有份,但因我妈几十年来对两位老人照顾任劳任怨、体贴入微,我外婆希望将来遗产男女各分一半,我外婆担心因农村传统我妈与我舅舅将来在其遗产分配上起争执,一直惦记着想做一个法律上鉴证或者公证。请问该如何办理?

2019-02-05 07:44: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键看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指明财产由你继承
    1、无遗嘱约定,则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对方有一半。
    2、有遗嘱约定归一人,则继承所得为个人独有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公证的是婚前各自财产、债务范围和权利归属。
    婚后财产协议可以对夫妻婚后财产的归属做约定,也可以去公证。
  •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公证的作用主要是提高其公信力,对一些法律行为、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而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已经交过民政局留档,已经能够证明是离婚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
    所以再进行公证,没有必要。
  •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的,则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通过折价、变价等方式进行分割。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和备案,不能协议一致则需要到法院依法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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