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07年-10年在某公司工作,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由于某些原因,需要一份鉴定。我能不能与公司补签一份07年到10年的劳动合同?公司那边说可以补签,只要有效。但是公司没有处理过这种事情,他们不知道怎么补签。请问应该用什么合同补签?内容和时间应该怎么写?乱款是写现在的时间吗?还是可以写离职的时间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05 18:4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和这家单位来处理。
      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单位、派遣公司三方来解决,如果你公司解聘你的话,你会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 赠与不是一定要签赠与合同,房屋赠与最好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即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房屋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经公证的房屋赠与,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明确列明的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随意撤销。
      
    二、赠与可以附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撤销赠与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应特别注意撤销赠与的法定期限。
      
    三、应事先了解赠与所需税费,明确由谁负担。赠与税费政策各地存在差异,而且亲属和非亲属赠与、不同亲疏关系的亲属办理赠与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也会不同,赠与房屋前双方可先行到房管部门了解可能涉及哪些税费,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税费如何分担,以减少日后因税费负担引发的讼争。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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