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已去世十多年,死亡证明遗失,现母亲名下一房产想要过户到其中一个儿子名下,其具体流程和手续该如何办理?

2019-02-06 21:54: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如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如果住房是夫妻一方婚后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该住房属于婚后取得共有住房,这样情况是继承属于一方那一半产权手续。
      住房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协议分割分配。
      需要三方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选取一方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根公证书,由另一方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住房过户。

  • 一、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般需要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二、合法继承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
    5、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7、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三、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公人员将收件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四、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2、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1.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
    2.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
    第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二:继承公证需要带好证件。
    第三: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第四: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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