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协议上每月要支付给小孩的抚养费,对方一分钱不拿怎么办

离婚
2019-02-09 16:37: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
    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两周岁以下),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你好,从法律角度讲你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从情感角度来说建议你跟孩子的爷爷奶奶耐心详谈,毕竟你的孩子现在是他们唯一的安慰,可以跟他们谈孩子后续的教育等问题,毕竟老人不可能像你一样能陪孩子走更远。可以折中一下要求他们把抚养权转到你名下但孩子继续生活在他们身边,类似这种折中方式可能大家都能接受一点
  •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