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成都大邑县的,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和我哥分家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房子他说有他的三十个平方,然后呢他户口也没在我家,她是我妈带过来的,同母异父,我现在的房子是以前农村拆迁分的安置房,然后呢三室一厅,我喊他出去他喊我把30个平方的钱拿给他,请问律师户口没在这里能分到平方吗?是不是只有居住权?然后呢还有个问题是他不赡养老人,之前我爸去世的时候我那些亲戚喊他承担家庭责任,那时候我还小,而我妈手有残疾,可是现在都七年了也没有承担,前几天我邻居跟他说喊他每个月交钱他居然说不会给钱,我妈要什么什么给他买,可事实根本就没买,以前没搬迁家里那么困难他上班都没交生活费,做为儿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规定的,可他根本不赡养,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然后我想起诉,起诉书怎么写,法院会不会受理,用什么名义起诉?希望能律师能回复一下,谢谢!

2019-02-10 07:0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子女抚养权起诉程序: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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