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分居4年了异地我户口和他都在一起,我想离婚可不想回当地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可以异地上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2-10 14:26: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n起诉离婚的手续(过程)如下:nn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nn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出具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nn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n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n  
    2、户口本;n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n  
    4、结婚证。
  • 如果当事人在异地的诉讼一审败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不服判决想上诉的,只可以向原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上诉,不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上诉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