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8年在工商银行办理三张信用卡,金额总共可以消费2.5万元,八年没还现在法监科催我还款总共20万多。当时我还了本金2.8万,我就说其它的钱我后面慢慢还,法监科跟我说那不要紧。可是过了几个月我又接到自称是法务院的通知叫我还清其它的钱,我就跟他们我在努力筹钱,我现在真的无能力筹到钱,法务院的人就跟我说自己已经自动移交给公安局了,我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

2019-02-11 13: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以诉讼方式解决民间借贷不还款怎么办这个问题。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我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们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在还了两期大概220万元后,我们考虑到基本上对方可以将其他钱都还上,于是解除了保全。这个案子虽然没经过诉讼,但是结果非常理想。
    2.起诉好吧,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至于说诉讼中到底怎么做,怎么开庭,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细说了。
    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比如说欠10万元,甲说,少还点,还9万元,马上就还,其他的你也别找我要行不,乙说,行!那这事就完事了,双方就解决了,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我个人建议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
  • 如果经银行催讨,你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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