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对象有外遇,现朋友外遇被第三者要求支付50万,我朋友应该怎么办,离婚的话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离婚
2019-02-11 14:12: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目前并无追究第三者责任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向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法律实践中也不予支持。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至今仍有效。
    其中关于第三者的规定精神是,法院在审理这类离婚诉讼时,如过错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尽量维持婚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多照顾无过错方利益。从现在的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看,取消了第三者的说法,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感情破裂,因此,如有重婚,或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等情况即说明感情破裂,如果不能调解,则可判决离婚,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向有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如果男方有婚外情,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甚至非法生育子女,违反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对女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心灵造成了极大的痛苦。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将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同居、重婚,导致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过小,也赋于女方过重的举证责任,不利于保护女方权益。  有的法院突破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将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展到暧昧、通奸,有利于制裁男方的不忠行为,有利于遏制男方包养二奶的风气,有利于维护女方权益,值得提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