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他有家庭暴力,所以孩子全跟我,我想问问他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2-12 07:55: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可以在达不成协议前提,有你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协议处理

    (1)离婚家庭的孩子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3)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4)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5)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就子女抚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第一款规定子女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所以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求他(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