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将近一年,半年前女方就整天吵着要离婚(领过证),也不为什么,感觉她就不是成心过日子。有给过女方十万多现金彩礼,都是通过媒人转交给女方父母的,女方父母也口头承诺过不会要这彩礼钱,还是给女儿,但现在这钱还在女方手中。我就是想问一下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这些彩礼应该算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还是全部归女方所有?如果女方不愿分配该怎么办?谢谢了!

离婚
2019-02-12 17:5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双方因返还彩礼发生纠纷时,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处理,您可以依第十条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为由申请与对方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你们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协议,签署离婚协议书,携带相关材料,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您没有结婚证,你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调取结婚登记表(并加盖婚姻登记部门的红章),携带结婚登记表、身份证、离婚起诉书等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您可以和女方协商返还部分彩礼,协商不成,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