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合伙做生意,主要的合伙人把我们另外三个人投资的六万卷走了,也找不到人,这时候应该是报警立案还是去法院起诉,这算诈骗吗

2019-02-13 10:5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合伙名义诈骗,以什么理由起诉:这个情况不是诈骗,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合伙经营,应当按照协议或者合同办事,可以没有这些东西就难以认定是合伙行为,只能按照借款处理,要求还款。属于合伙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查明账目,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 怎么算诈骗?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被诈骗金额在5000和1万之间符合立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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