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和他人合伙做生意,生意成本资金合计一百万元。分为了10股。朋友占了2股。目前想转让1股给我。想请问:我和朋友之间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像这样私人之间的股份转让是否要所有的合伙人再重新签订股份协议?

股权转让
2019-02-13 17:08: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适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
      
    1.参与经营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人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的影响因素,需要通过协议确定;
      股份分配确定好后,需要订立合同,按规章办事,减少后续分配纠纷。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存在整体转让,因为合伙企业是人和企业,只有合伙人入伙和退伙之说,转让的也是合伙人的身份及合伙份额。操作上可以先由原来的两个合伙人一致同意新人入伙, 再由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合伙人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1、“合伙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只要以上协议内容是全体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形、合伙协议上有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并注明了时间的,就是有效协议。
    2、合伙协议有效,只是证明合伙协议有法律效力、对全体合伙人有约束力,但不等于有强制执行力,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应是生效的法院或行政机关做出的可强制执行的文书。
  • 公司股份转让办理具体借鉴,中国有关法规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对股份转让作出如下一些规定: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记名股票,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的变更登记;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4.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中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5.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份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7.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股权证的转让必须在法人之间进行;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证按其原持有人身份,可在法人之间以及公司内部职工之间转让,本公司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证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发行和转让。以上两种方式设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在成立1年后,增资扩股时如需转为社会募集公司,扩大股份的认购和转让范围,应按法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应将股权证换发为股票。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去职和死亡者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3年内不得转让;  
    8.国家股、外资股的转让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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