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上买方写的我妈的名字!她想为我买房!贷款过户全是我的名字!我名义没有房子!可是南京新出限购政策!会不会影响我妈为我买房子!因为合同上写我妈的名字有没有影响

2019-02-13 22:2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 个人申请买房贷款程序:
    1、与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协议。
    2、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提供银行所需资料。
    3、经银行审查条件合格,在银行存足首期购房款或出具首付凭证。
    4、经审批合格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5、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屋保险及公证手续。
    6、办理贷款入账及转存手续。
    7、到开发公司办理有关入户手续。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在p2p平台进行买房贷款须谨慎,要学会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买房不能按时过户:购买二手房后不立即过户后果:房产在法律层面尚不属于买方,在过户时有可能出现未知风险,比如发生卖房人反悔、死亡、纠纷等变故,给房产过户带来风险。建议立即过户或者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1、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
    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2、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
    如果转让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由于各地对经济适用房转让的规定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明确该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可转让的范围。
    3、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第
    (二)项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因此,如果转让的房屋在转让合同签订前依法被查封的,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4、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住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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