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过户给前夫贷款他现在瘫痪已无能力偿还随时有死亡的可能,还有二十万未还我也无能力偿还,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14 08:0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出,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须有当事人的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没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指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则不能得到补偿。
    补偿款一般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