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饭店工作辞职一个半月了.工资不给怎么办?当时就签订的离职书,别人几天就给结了.给厨师长打电话还是当面问都说过几天再给.别的员工都发工资就我的没有.而且在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什么的,工作证也没有.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大约3000多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14 08:18: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如果你书面辞职,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立即走人。用人单位不同意的,30日后可以走人。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出具离职文书的,可以直接提交《辞职通知书》,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立即走人。
    用人单位不同意的,30日后可以走人。
    如果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以违规而对员工作出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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