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要求结婚还要彩礼,但又不愿意登记,娶她花十几万,婚后在一起半年又无理取闹要求分居,但又不给彩礼,没办法起诉她到法院,她说是我不愿意登记要求分居的,还不愿意返还彩礼,最后好说歹说才愿意给3万,我也不想分居为挽救我撤诉去她家,她还是要分居,请问这是骗婚吗?她想占有彩礼

2019-02-14 11:1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案例中当事一方出轨一般属于道德问题,不属于骗婚。  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而骗取财物,事后携款逃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报警,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同居未登记彩礼如何返还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
    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入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
    在我国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因男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或由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是不能以男方违反婚约而请求不返还或部分返还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可酌情减少。
    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以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要求返还彩礼,此时若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 离婚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即给予原告充分的考虑时间。   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编辑推荐阅读:   离婚诉讼撤诉后被告还能起诉吗?     离婚案件撤诉,诉讼费多少?
  • 骗婚的夫妻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仍然应当平等分割,如果是因为欺骗而骗取的财物,应当返还给另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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